为深入贯彻辽宁省委、朝阳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,朝阳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以“创新服务模式、强化行政监管协同”为核心,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,全力构建“生态引领、服务优质、法治公正”的发展环境。
为进一步强化全市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建设,畅通监督渠道,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效能,朝阳市生态环境局特设立市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监督电话,广泛征集政策落实打折扣、人为设置障碍,对待群众诉求推诿扯皮、敷衍塞责,借职权“吃拿卡要”等违规问题线索。我们将坚持“零容忍”,严肃查处、绝不姑息。
市生态环境领域营商环境建设监督电话:0421-2613861(工作日08:30-17:00)
朝阳市生态环境局
2025年11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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